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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招投标代理公司可以对投标信息进行核查吗?

招投标代理公司在评标期间没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但是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宜昌招投标代理公司只应当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响应进行客观评审,招投标代理公司没有司法鉴定职责和能力,所以没有义务核实投标信息真伪。

但是如果招标文件约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留查证的权利,则评标专家会基于对投标信息的合理怀疑可以进一步查证,这属于权利,而不是义务。评标结束后,如果其他投标人依法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异议,招标人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进一步核查;如果投标人进一步提出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在受理投诉后可以另行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招投标代理公司只在两种情况下才会关心投标信息的真伪:招标文件有约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留查证的权利,此时,评标委员有权查证真假,但同时也有权不查真假。其他投标人依法对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异议前提下,原评标委员会在招标人组织下可以进行真假。由此可见招投标代理公司是否核查投标信息真伪,是一个被动行为,不是主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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