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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宜昌工程建设通用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模块调整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预算单位,各代理机构: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6号)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的工程建设通用电子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平台功能模块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造交易平台业务系统。在交易系统“招标文件”环节中嵌入“落实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模板,设置“面向中小企业类型(中小微/小微)”、“执行中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方式(1.专门面向;2.以联合体形式或合同分包形式面向;3.非预留份额执行小微企业价格优惠政策)”选项,合同份额比例、价格评审优惠参数填写项。

二、调整宜昌市工程建设通用范本,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惠政策”、“本工程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条款;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审查、价格评审因素中加入中小微企业评审条款;投标文件格式中加入“联合体协议”、“意向分包协议”、“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单位标准“等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相关内容。

三、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于6月27日完成业务系统更新,上线调整后的招标文件范本。

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有关部门咨询。

市财政局咨询电话:0717-6332462;

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717-6256927;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17-6219166。

特此通知。

宜昌市财政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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